张明彦律师

张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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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山东-济南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综合

我不想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了怎么办

来源:张明彦律师
发布时间: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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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进行意思表示、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负责人。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而公司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具体是谁来担任法定代表人也是由公司章程来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有出资最多的股东(大股东或称控股股东)来担任,或者至少是由公司的其中一名股东担任。但现实中,有些公司的大股东或者股东出于各种原因的考虑,不愿意亲自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是寻找其他不是公司股东的人担任名义上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由本公司的一般职员或者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人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而大股东或者股东呢,则以其股东资格来实际掌控、管理、运营公司事务。

我们说,在法律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除了代为公司行使权利之外,其个人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最为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公司一旦被申请强制执行,成为被执行人,而公司仍不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也难以查控到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这时,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某些个人权利将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将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会同时注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会被限制高消费,会被限制出境,还有可能会被法院予以拘传进行接受询问等等。这样一来,在名义上为公司充当法定代表人的人,就会面临一定的个人风险,因此,就不再想继续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了。那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你想当就当,不想当就不当的吗?前面我们说过,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初任和变更,首先要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要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想成为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经过一套法定的程序,要经过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开会,形成决议,确定由谁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经理,再确定其中的一名担任法定代表人,最后进行登记。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样需要这样的一套程序。

这是初任和变更法定代表人必要的程序,现实当中一般不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而如果非公司股东的人,不想再继续充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了,怎么办呢?我们从法理的角度来分析,当不当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不得自己,但不想当了,倒是可以由自己决定的,属于自己的一种选择权。只不过,现实当中,这又是非常困难的。如上所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需要一套的法定程序,原法定代表人不愿意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了,从公司内部来讲,就需要有新的人员来继续担任(也就是需要变更),单从程序上来看,如果能顺利走下去的话,倒也不难。关键和难点是,公司的大股东或者股东不愿意变更法定代表人,不愿意让你退出,因为他起初决定让股东以外的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就是为了给自己寻找替身,来避免自己的风险,因此,他是不愿意配合你走这一套程序的。首先他不愿意召集会议,即便是召集了会议,因为他是大股东,享有决定性的表决权,会议决议也通过不了,如此等等人为障碍,那不就难了吗。

那么,针对这种现实情况,我们可以考虑走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前提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必须是已经穷尽了一切公司内部治理手段,最终都未能得以救济。也就是上面所讲到的,当事人经过提出要求、进行协商等等手段都最终无法根据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法定代表人的辞任或变更,目的无法实现。此时,我们尝试提起诉讼,直接诉请人民法院判决公司以及公司的大股东或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涤除对原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

这样一来,通过司法权适当介入公司的内部治理,可以帮助当事人摆脱为他人充当名义法定代表人的“枷锁”,解除因此面临个人风险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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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十路15982号山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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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明彦
  • 执业律所: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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