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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的27个法律问题及计算方式

来源:高峰律师
发布时间: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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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带薪年休假

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带薪年休假的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况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前款第 (二)、 (三)、 (四)、 (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四、带薪年休假如何安排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五、累计工作时间连续一年以上,是否指在同一家用人单位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如果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并未享受当年度的带薪年休假,应当在其从原单位离职前要求原单位安排或支付年休假工资;新单位不用承担劳动者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给付带薪年休假责任。

六、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是否享受年休假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非享有带薪年休假主体,享有带薪年休假的主体应当是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劳动者。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七、如果未安排劳动者年休假,年休假工资应如何支付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八、劳动者未申请年休假,能否视为放弃权利,用人单位可否拒绝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

我国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未规定劳动者未申请年休假,就视为其放弃年休假,因此如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仍然应当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

九、用人单位只要未安排劳动者年休假,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年休假工资吗

    依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无需按其日工资收入300%的标准支付工资。

十、职工进入新用人单位,如何计算当年年休假天数

在符合年休假工资给付条件的前提下,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十一、法定假期是否计入带薪年休假日期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十二、劳动关系解除,职工当年年休假天数的计算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十三、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如何计算: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进行折算,这里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非30天。
  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日工资,应为剔除加班工资及福利费用(如:防暑降温费、取暖费等)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加班工资既包括用人单位固定发放的加班工资,也包括用人单位根据职工具体加班情况核算发放的加班工资;对于以货币形式发放的餐补、房补、交通补助、通讯补助等属于职工的工资组成部分,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范畴,在具体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时,不应被扣除。

十四、劳动者已经领取退休金,是否应安排年休假或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这种情况下,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非劳动合同关系,故劳动者无权依据年休假工资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

十五、王某应享受5天年休假,用人单位给了10天年休假期,能否免除下一年劳动者的年休假待遇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用人单位也不能因此免除劳动者下一年的年休假待遇。

十六、王某请事假30天,期间每天扣工资20元,是否应当享受年休假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年休假待遇,但本案用人单位已经扣发了劳动者工资,所以劳动者仍可享受年休假。

十七、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

    劳动者因年休假工资支付问题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应当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为一年。

十八、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三个月,是否必须享受年休假

关于休假天数,应当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通过计算的方式进行确定,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只是劳动者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前提条件。

十九、用人单位能否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劳动者不享有年休假

    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作出此项规定,应属无效,不符合国家规定。

二十、企业规定的年休假天数超过法定天数,是否有效

    如果企业规定的年休假天数超过法定年休假天数,法定期限之内的天数应属于年休假,适用年休假规定进行调整。超过法定天数之外的天数属于企业给劳动者的福利,不应适用年休假规定,包括不能依据年休假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年休假工资。

二十一、被派遣劳动者是否享受年休假

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二十二、劳动者能否以未支付年休假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未休年休假与正常劳动工资报酬、加班工资报酬的性质不同,因用人单位未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而主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并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无法获得支持。

二十三、离职员工多休的年休假可以扣回吗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也就是说,劳动者离职时多休的年休假,用人单位无权扣回,不能按照事假处理扣减工资,即使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作出规定也无效。

二十四、女职工当年休了产假,是否还能享受年休假待遇

年休假是指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定期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法定带薪假期,应受到法律保护。年休假与产假两者属于不同类型,是相互独立的法定假期。女职工当年是否休产假,均不影响女职工享有年休假。

二十五、公司组织员工外出旅游,能否抵扣年休假

用人单位组织旅游是单位给员工的一项福利,不应冲抵员工应享有的法定年休假。 

二十六、未休年休假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针对年休假天数的问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劳动者应对其本人累积工作年限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否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或是否支付了未休年休假工资,应由用人单位对承担举证责任。所以用人单位最好制作年休假确认单。

二十七、试用期员工可否享受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的是:“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因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故原则上试用期员工如果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条件,应当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但能否实际享受,应视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案例一:

王某2017年毕业后于6月15日入职沈阳钢构公司工作,他2017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应为多少天?

依据计算公式: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王某在沈阳钢构公司享受年休假的日历天数为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日历天数200天,其在2017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200÷365*5≈2.74天,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所以王某2017年应休年休假天数为2天。


案例二、

李某系实行计件工作制的工人,2009年3月,李某向用人单位提出享受带薪年休假,李某前12个月的工资共计50000元,其中包括加班费12000元,应当如何计算李某带薪年休假期间的日工资待遇?

李某的带薪年休假日工资应为(50000-12000)÷12÷21.75=145.59元。

在计算日工资待遇后,再依据李某应享有的年休假天数计算出李某应获得的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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