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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性质是什么样的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1-10 浏览量:0

 一、离婚协议的性质是什么样的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

  但对于离婚协议而言,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数据电文,特别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此进行审查,而审查则须以离婚协议有形且符合形式和内容的要求为条件,而离婚协议书则完全符合这些要求。

  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根据上述三项主要内容上看,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二、离婚协议是否要体现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的,所以离婚协议书中不需要载明婚前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协议有哪些内容

  夫妻离婚协议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

  3.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

  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5.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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