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欣子律师

王欣子

律师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擅长:

赤脚律师--充满鲜花的荆棘路

来源:王欣子律师
发布时间:2009-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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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大学时代留下的习惯,每天看看报纸,每周看看杂志,一边掌握主流动向,一边关注反对呼声。今天吃早餐的时候翻《南都周刊》,看到《寻找赤脚律师纪斯尊》,瞬间被吸引住。

看完报道,心情并不轻松。

我身边也有这样的人,不以律师的身份参加司法实务,同样为周围的人维权,也为自己维权。有的拿了法律工作者证的,就在法律服务所上班,如果哪天过了司法考试,就申请律师执业,成为执业律师;有的连法律工作者证都没拿,就直接以自然人的身份做代理。前者是受司法局管理的,后者完全处于无政府管理状态。(需要说明的是,无政府管理状态绝非贬义词,而是指一个客观事实。)纪斯尊属于后者。

我也曾经和几个“纪斯尊”式的人接触过,还和他们在法庭上对阵过,对他们的印象本来不是很特别。因为在我的眼里,只要是具备条件的公民就应当享有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包括在司法中享有的为自己辩护和为他人辩护的权利,没有必要很特别的去强调律师的身份或者权利。律师确实是精英职业,但是司法实务的大门不应当因此而对公民紧闭,在法律普及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应当是在一般的纠纷中由公民自己参与,在非常专业或者涉及法理的情况下由律师处理。因此,我认为,鼓励公民参与司法实务是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

然而,纪斯尊式的人物却更多的是被社会认为是刁民。有些司法机关对这些人的态度是很戒备的,甚至在一些地方设立权利障碍。我曾代理过一起案件,是一个专门做行政诉讼的公民,起诉行政机关的不作为。经过我的仔细调查与核实,确认行政机关并无不作为的情况,而是对方的理解存在偏狭。在与对方的接触中我认为,这个人并不是我想的那么“纠结”,如果向他解释清楚的话,是不会产生这样的诉讼的。而行政机关则认为,这个人很麻烦,如果这一次不以诉讼方式解决,则下次可能又会招致麻烦。

作为律师,在为当事人服务的时候,会全心全意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最后这个案子是我方胜诉,但是作为公民,私心下却希望像纪斯尊这样的人多一些。

“类似纪斯尊的公民代理人,准确数据无法掌握”,可能比该地区的律师人数还要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游走在灰色地带。他们普遍实行‘风险代理’和低廉收费,承诺‘打不赢官司不要钱’,将弱势群体体制外抗争引入法制轨道,一定程度缓解了弱势群体投诉求告无门、诉讼成本过高、判决执行无望等维权难题。同时,他们的存在也引起有关部门的质疑”。

作为一个执业律师,我对任何从事司法实务的人都充满尊重,因为我总是想,立志于中国法治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人,都是值得赞美与尊敬的。曾有律师同行痛斥法律工作者冒充律师办案,希望尽快取缔这一资格。我认为,那是监管部门的问题,与法律工作者的存在意义无关。法律工作者在现在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将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只要对他们加强管理与培训,就可能发挥到很好的稳定社会平诉息讼的作用。而且,我认为,司法考试只是评估法律水平的一种方式,而不是全部方式,在司法实践经验上,法律工作者或者公民代理人不见得就比律师的水平差。

既然是做律师,心中放得下全部的法律规定,就应当豁达宽厚自信如斯,欢迎任何人的友好竞争与批评,哪怕是没有律师资格的法律工作者和公民代理人。

最后,我认真的看了纪斯尊的照片,这位老人的目光清澈而坚定,给我的不仅仅是以上一点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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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王欣子
  • 执业律所:湖北灵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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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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