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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同居期间财产怎样认定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0-17 浏览量:0

 一、男女同居期间财产怎样认定

  男女同居期间财产认定一般情况下归各自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双方约定共有的,也可视为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男女同居期间怎样分割

  分割同居时的财产应该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员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管辖

  法律快车提醒您,起诉分割夫妻财产管辖法院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适用管辖原则上需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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