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锋律师

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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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

擅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非因工死亡也可要求单位赔偿

来源:张锋律师
发布时间:201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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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李女士:我丈夫在职期间由于患病去世,公司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请问,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张锋律师:根据劳动法及我省的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企业也应向职工家属支付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金。因此,你是可以得到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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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锋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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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答快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了、33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锋
  • 执业律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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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了、3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