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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中上下班途中如何认定伤残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7-17 浏览量:0

  一、工伤中上下班途中如何认定伤残

  工伤中上下班途中认定伤残的方式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申请多久能通过

  工伤认定申请多大概六十天能通过。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如果所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的,可在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

  三、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和个人申请有什么区别

  第一是时限,单位申报必须在事故发生后30天之内,个人申报时限是事故发生一年之内。

  第二是费用支付渠道,如果是职工个人申报并认定为工伤,那么在申报前发生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第三从申报顺序上讲,首先应该是单位申报,在单位超过30天未进行申报的情况下,才由个人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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