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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作者:怀向阳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15 浏览量:0

摘要: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但有时候,也会出现婚姻走向尽头的情况。每当这个时候,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就成了焦点问题。那么,夫妻共有房产该如何分割呢?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根据上述的回答我们可以清楚知道,离婚时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转移家庭共同财产。为了保全家庭财产应该收集好相关手续和证据,必要时,可以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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