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覃吉盘律师
发布时间:201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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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年 18854元(计算死亡伤残赔偿金)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年 5231元(计算死亡伤残赔偿金)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年 12848元(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年 4211元(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5、职工月均工资 月 2846元(计算丧葬费)
6、住宿费每天110元
7、住院伙食补助费每天40元
8、误工费,按单位扣资证明,如不能提供工资证明的,按各行业标准,如农业年收入19131元、采矿业34107元、建筑业25157元、运输业40297元、批发零售业30799元、住宿餐饮业20488元、房产业30133元、教育业34359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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