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丽娟律师

苏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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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辽宁-沈阳

擅长:

代理交通肇事案件有感

来源:苏丽娟律师
发布时间:200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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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代理了几起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结果还让当事人满意,保险公司对人身损害赔偿也都还算到位.不过,在诉讼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麻烦事情,做为一名律师,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注意几点,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1,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交警和保险公司.
2,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要保存好住院治疗的交费票据及往返的打车票据.如果需要转院治疗,需要医院开转院证明,并及时通知肇事人及交警和保险公司.

3,如果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害,涉及修车费用需要保险公司赔付,所以车损方要格外小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首先,如果价格鉴定部门,对车损做出了价格鉴定,法院一般按照价格鉴定判决.所以,如果价格鉴定与实际车损不符合,在收到价格鉴定书后即使要求做二次鉴定.否则,错过二次鉴定机会,保险公司再不承认,就会有较大损失.其次,如果保险公司人员同意在某个价格内修复,车损方一定要公司人员出书面材料,以免修完车辆,保险公司人员不认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一旦涉及诉讼,只有证据才能说明问题,所以,任何承诺都要落到书面上,保存好,以便以后提交法庭.否则,口说无凭,即使你说的都是事实,但是缺少证据支持,也不能胜诉.
以上内容由苏丽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苏丽娟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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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沈河区大西路一号金星大厦三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苏丽娟
  • 执业律所:辽宁司达尔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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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河区大西路一号金星大厦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