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协议的有效期限是多长时间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租赁合同能否自动解除

  民法典规定,若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的,解除条件达成时,合同就会自动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租赁合同纠纷应该去哪提起民事诉讼

  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记,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