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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6-07 浏览量:0

  一、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有: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4.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5.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6.审判公开原则。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8.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9.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

  10.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二、刑事诉讼法属于一般法吗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普遍性,属于一般法。

  一般法与特别法: 这是法的分类的一种,其是以法的适用范围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分类。

  一般法:指对一般人、一般事项、一般时间、一般空间范围有效的法,带有一定的普片性。

  特别法:指对特定的人、特定事项有效,或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有效的法,具有明显局限性,法律快车提示,如战争时期的法 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分类,其相对性比之其他法的分类更为明显。

  三、刑事诉讼法不公开质证的证据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不公开质证的证据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以上证据经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法院审查确定证据性质后,可以不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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