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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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冲突时的处理方法

来源:胡志敏律师
发布时间:200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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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企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再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要求其遵守的管理制度,本质上属于一种约定,而且是一般约定。

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者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为维护劳动者全体的利益而与企业签订的,相对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属于特别约定,但相对于劳动合同又属于一般约定。

劳动合同则是劳动者与企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签订,最能体现劳动者的意志,属特别约定。

    因此根据劳动法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理念,三者在效力上应为劳动合同优先、集体合同其次、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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