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
来源:马相龙律师
发布时间:2009-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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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代理诉讼,这是当事人和律师双赢的合作方式,即解决当事人目前的经济困难,减少诉讼成本,又提高了律师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我对此感慨颇深。
当事人在开始时由于对案件结果的不确定性,为了减少成本获得最大的利益,就希望律师为其风险代理,也就是胜诉收费或者按执行的标的收费,这个时侯他会对律师非常感谢,表示结果满意一定会实现自己的承诺。律师接受委托后,尽心尽职,付出很大的心血,但是到最后当事人的目的达到后,就不愿意履行协议啦或者认为约定的比例过高的,这让律师很伤心的。所以,在开始时比例约定不要过高的,双方能承受就行啦,律师毕竟不是为赚钱而赚钱的。由于我办理的这方面的案子比较多,对于15%比例比较合适(最高可以30%),当事人也不会到最后毁约。
当事人在开始时由于对案件结果的不确定性,为了减少成本获得最大的利益,就希望律师为其风险代理,也就是胜诉收费或者按执行的标的收费,这个时侯他会对律师非常感谢,表示结果满意一定会实现自己的承诺。律师接受委托后,尽心尽职,付出很大的心血,但是到最后当事人的目的达到后,就不愿意履行协议啦或者认为约定的比例过高的,这让律师很伤心的。所以,在开始时比例约定不要过高的,双方能承受就行啦,律师毕竟不是为赚钱而赚钱的。由于我办理的这方面的案子比较多,对于15%比例比较合适(最高可以30%),当事人也不会到最后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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