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证据目录
来源:范志强律师
发布时间:200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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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提交的证据目录
序号 |
页数 |
证据名称 |
来源 |
证明事实 |
证据一 |
2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南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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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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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的医院病历、 收费单据及转院证明 |
青岛市四○一医院 |
原告因本案交通事故累计住院185天,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为2220元,住院期间及出院后医疗共花费43643.26元。 |
证据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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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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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及陪护人员因本次交通事故支出的交通费为1515元。 |
证据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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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发票 |
X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原告方因住宿支出1680元。 |
证据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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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意见书 |
山东正源司法鉴定中心 |
经鉴定,原告为三级伤残,休治时间为受伤之日至定残之日,伤后第一个月需2人护理,之后需1人护理,鉴定费为1200元,残疾赔偿金应为260880元,护理费为528140元(含证据七中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10000元。 |
证据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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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误工证明 |
青岛XXX有限公司 |
原告因本案交通事故误工7个月,误工费为12880元。 |
证据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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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 |
青岛市公安局XX派出所 |
结合证据八,原告自2006年11月至事故发生日,一直在青岛市区打工并居住。 |
证据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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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护人员误工证明 |
青岛XXX有限公司 |
陪护系原告之子,为护理照料原告请假6个月,减少收入11815.08元。 |
证据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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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家属身份证明 |
XXX市XXX镇XXX村 |
周XX系原告之母,现已83周岁,丧失劳动能力,被告应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407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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