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依达律师

晏依达

律师
服务地区:河北-唐山

擅长:

购房者购买预售商品房如何支付房价款?

来源:晏依达律师
发布时间:2008-08-06
人浏览

购房者购买预售商品房如何支付房价款?

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实力不够,通常以预收的购房款来完成项目的开发建设。为防止被开发商利用,在交纳房价款时应注意:

(1)先交定金,以后再分期付款,同时在首期付款中应扣除定金部分。

(2)余款分期付款的期限与间隔,归后是与房屋的建设进度同步。根据建设部的规定,预收商品房预售款,在房屋开工时不得超过40%,建房完成一半时收至60%,到房屋封顶时可收至95%,到交房时再全部收完。

以上内容由晏依达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晏依达律师咨询。
晏依达律师
晏依达律师
帮助过 68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路南区新华里18号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晏依达
  • 执业律所:河北靖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0309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河北-唐山
  • 地  址:
    路南区新华里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