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权律师

张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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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律实务百问百答13-约定屋面保修期3年是否有效?

来源:张爱权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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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律实务百问百答13-约定屋面保修期3年是否有效?  

 

 

  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屋面防水工程的防渗漏的最低保修期为5年,该规定属于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约定屋面保修期3年属于部分无效。即屋面防水工程的防渗漏保修期3年的约定因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屋面其他方面的保修期并非强制性最低为5年,当然并不因此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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