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修奎律师

范修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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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山东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企业,刑事案件,综合

不适用死刑的法律规定

来源:范修奎律师
发布时间:201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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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及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18周岁”指按罪犯的实际出生年月日核对,以18周岁生日当天24:00以后为满18周岁。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不管其怀孕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目前我们国家的刑事政策是少杀慎杀,在死刑复核程序中保证了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最后的权利,在具体案件当中还得考虑有关情节,在这类案件中,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就有广阔的用武之地,这也最能体现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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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修奎律师
范修奎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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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777号碧桂园凤凰中心A座1801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范修奎
  • 执业律所:山东龙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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