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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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形成合同诈骗行为?

来源:姜红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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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签订合同或者是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的,才形成合同诈骗行为。如果骗取的财物数额价值在二万元以上的,就会构成合同诈骗罪。

一、

怎么才形成合同诈骗行为

  有下列情形的才会形成合同诈骗行为: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的,才算合同诈骗。律师提醒您,如果诈骗的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可构成合同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

合同诈骗要怎么立案?

  遭遇合同诈骗时需要准备报案证据材料向当地的经侦部门进行报案;经侦部门根据所提交的材料决定是否受理,同时一段时间后的初查结束后决定是否对报案的合同诈骗立案侦查。

三、

合同诈骗案管辖权怎么确定

  合同诈骗案管辖权的确定分为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1.地域管辖的确定即看犯罪地是哪里,《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级别管辖的确定则要看该案件的情节严重性: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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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小西门世纪大厦18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姜红
  • 执业律所:新疆庶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65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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