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为何要简明扼要表达观点?
来源:姚强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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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二十多年律师执业中,经常遇到很多当事人要求律师在起诉状中尽量地多写多表达己方的观点,甚至还要求将法条罗列进起诉状。多次向当事人解释写起诉状的目的是启动诉讼程序,应当尽可能地简单、明确,主要需注意起诉的原被告主体一定要正确,诉讼请求一定要明确且符合法律关系。但是很多当事人仍不能理解,很多时候可能还认为律师在图简单、故意在推脱。
其实原因主要有几点:
一、不要以为法官看你冗长的起诉状就会形成对你有利的思维倾向。法官都是经过多年法律思维素养培训的,审理案件主要结合原被告的答辩意见、质证意见、证据等综合判定,不会单凭起诉状形成对原告有利的倾向。最终判决结果完全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包括双方庭审时的陈述形成。
二、诉讼其实就是一场战争,建议不要在起诉状中把自己的全部观点包括对对方有利的观点暴露出来,防止被告针对己方的观点和证据进行相应准备。况且被告也不可能因为原告起诉状写得多,而同意原告的观点。
三、俗话说得好“言多必失”。起诉状中写了一些可能对己方不利或对对方有利的事实性描述,但自己并未注意到,但在法律上就构成原告的“自认”事实。最终被对方抓到漏洞达到无需举证且对其有利的结果。类似的情况我作为被告代理律师成功过很多次了。
因此再次建议大家:起诉状首先明确好原被告及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部分尽可能简单明确基本事实,一定要弄清楚法律关系,对自己不利或对对方有利的以及自己把握不清的尽可能不写。当然如果涉及复杂的案件,还是建议大家委托专业律师代理为好,毕竟“术业有专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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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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