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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西-九江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案件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九江阎律师13907029183

来源:阎庆律师
发布时间:20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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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九江阎律师13907029183
 时间:2010年01月27日

    1、夫妻双方未亲自到场的;
    2、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3、相应证件、材料不齐全;
    4、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5、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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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庆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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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长虹大道信华国际商务中心二楼(章光101楼上)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阎庆
  • 执业律所:江西浔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60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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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江市长虹大道信华国际商务中心二楼(章光101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