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武律师

王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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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山东-济南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

在国外如何聘请国内的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来源:王爱武律师
发布时间: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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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外如何聘请国内的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国外当事人可以委托国内的律师或代理人代理诉讼。国外当事人若聘请国内指定的律师代理离婚诉讼,需要将以下几份材料进行公证和认证后,寄交国内的律师或其他代理人: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具有固定格式的特别授权委托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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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爱武
  • 执业律所: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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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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