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注册人申请续展注册商标的规定
来源:李军泽律师
发布时间:200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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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2)未能在上述期间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在此特别提醒当事人,如果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册商标即被注销。
(2)未能在上述期间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在此特别提醒当事人,如果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册商标即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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