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奇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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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加名,离婚如何分割房产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0-08-02 浏览量:0
叶先生:婚前全额购买了的一套房产,婚后老婆要求加名,便去房产部门办理了加名登记手续,两人各占50%份额,现在双方感情出了些问题,如离婚的话,能否不分割给她。如果要分,分多少?
答:叶先生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应视为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且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故该套房应为你们双方按份共有,不再属于叶先生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离婚,这套房产应按各占50%份额进行分割。当然,如果加名登记时没有注明各占50%份额,则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对房屋贡献的大小等酌情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