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传仓律师

刘传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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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山东-淄博

擅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继承,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案件应如何处理

来源:刘传仓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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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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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刘传仓
  • 执业律所: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70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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