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衡阳律师 > 何海波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行政寻衅滋事可以调解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1-11 浏览量:0

当我们遇到寻衅滋事的犯罪分子的时候,因为他们的行为给我们造成身体损害或者其他情形的时候,是可以报警的或者进行调解,那么行政寻衅滋事可以调解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行政寻衅滋事可以调解吗

  寻衅滋事罪情节严重的造成他人死亡的话,在法律上严重的有可能会判处死刑。如果在判刑之后进行协调的话,经过受害人的同意,双方达成一定的协议,可能协调的结果也并不理想。如果是在判刑前可通过取消诉讼来改变结果。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寻衅滋事怎样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三、行政案件寻衅滋事构成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要件:在主观上是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寻衅滋事可以调解吗的相关知识,寻衅滋事罪情节严重的造成他人死亡的话,在法律上严重的有可能会判处死刑。如果在判刑之后进行协调的话,经过受害人的同意,双方达成一定的协议,可能协调的结果也并不理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何海波律师

何海波律师

服务地区: 湖南-衡阳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湖南八方律师事务所

138-7578-0666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