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电脑丢失文件,维修单位应否承担责任
来源:崔美虹律师
发布时间:201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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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张某咨询:
2014年3月的一天,张某因电脑无法连接网络,到指定的电脑售后服务部修理。电脑服务人员在未征得张某同意的情况下,便对电脑重装系统。电脑修理完毕后,张某查看电脑,发现电脑E盘照片全部丢失。电脑修理人员表示再无法恢复。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张某将电脑送至有关部门进行了检测,结论为可以恢复,并对照片修复成功。
于是张某找到电脑售后服务部,要求服务部支付恢复文件数据费用并赔偿损失共计1500元。
问:维修电脑丢失文件,维修单位应否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张某将电脑交于指定的电脑售后服务部修理,双方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电脑修理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有义务在电脑重装系统前提醒张某那些文件需要保存,以防止重要的文件丢失。电脑修理人员在没有征得张某意见后,便对电脑重装系统,导致照片丢失,存在过错。
张某既然要求电脑维修服务部支付数据恢复费用并赔偿损失共计1500元,其有责任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倘若张某可以证明电脑中存储的照片因修理而丢失,并经其它部门修复成功,则电脑维修服务部门就构成合同违约行为。电脑维修部门对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应对张某数据恢复的相应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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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美虹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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