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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防范】企业须注意的法律风险(二)

来源:练武律师
发布时间: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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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收入不入公司账户

  在法律上,企业与股东是独立存在的,是两个独立的主体,其财产应严格分开。但很多企业股东认为企业是自己的,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一样都是自己的钱,如果这样认为,那就是大错特错了!不严格区分,将公司的营业收入转入个人账户会有怎样的法律风险?今天就此谈企业须注意的法律风险(第二期)

  以案例的方式进行分析:

  A企业的股东B将企业的营业收入1000万元直接转入其个人账户,而没有转入企业的账户。

  一、民事责任

  (1)如果客户仅听从股东B的口头要求,将1000万元直接打到股东B的个人账户上,则可能发生“客户没有与公司结清债权债务关系”的风险。客户与公司1000万元的债权债务仍然存在,公司可能仍有权利向客户继续追讨甚至起诉,对客户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2)假如A为B个人的独资企业,B将应属于公司的100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可能出现企业与股东个人财产的混同(见第一期企业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一旦企业出现债务危机,B个人需要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将带来重大的法律风险。

  (3)假如A的组织形式是公司,一旦企业出现债务危机,汇入个人账户的款项可能会视为抽逃出资。债权人有权要求B将1000万元返还给公司。否则,B个人将对外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二、税务责任

  (1)增值税。1000万元的货款可能需要交纳1000*17%=170万的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抛开成本要素不考虑,1000万元可能需要交纳1000*25%=250万的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B将本应转入公司帐户的资金转到个人账户上,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该行为视为对于股东个人的分红。股东个人的分红应该缴纳20%的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B的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可能为1000*20%=200万元。

  如果上述税款都没有交纳,属于重大违法犯罪的行为,将构成的罪名你应当懂的。

   三、其他刑事责任

  (1)如果B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侵占公司的这1000万,属于严重的职务侵占行为。将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由于1000万金额较大,属于数额巨大情节,依法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可并处没收财产。

  (2)如果B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将这1000万元货款挪作他用,属于严重的挪用资金的行为,将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由于1000万金额较大,属于数额巨大情节,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提醒:

  企业和股东切忌贪图方便,没有任务防范措施,便将公司资金不经公帐直接转让个人账户,这将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不仅对企业来说存在很大的风险,更可能令股东个人牵扯刑事责任。公私分明,才能让企业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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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练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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