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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借钱不还,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来源:练武律师
发布时间: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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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子手法层出不穷,让普罗大众防不胜防。其中“借钱不还”型诈骗,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而且多出现在熟人之间,因此与普通的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公安机关或当事人常有分歧,为防止错案应进行严格审查。

  一、先搞清楚相关概念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二、再搞清楚两者的区别

  1、诈骗人在借钱时就没有打算归还。而正常借贷人有归还债务的意思,但是可能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归还。

  2、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和隐瞒的手段,导致出借人有错误的认识,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及归还时间。

  3、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而正常借贷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三、识别诈骗

  (1)借款人的财务状况

  在诈骗案中,借款人将自已装扮成富人或具有偿还能力,如谎称自己拥有房产多套、是企业大老板、或者需要资金缓冲等,但实际上借款人并非如此,甚至负债累累。在骗得借款后大肆挥霍。应小心考虑行为人在借款时就没有偿还的意图。

  (2)借钱人的理由与用途

  在诈骗案中,借款人通常会虚构一些借款用途,如投资、建房、做生意等正当且高回报的项目,或者以高利息回报,使出借人错误认为其借出资金安全并能产生收益。而实际上,借款人在获得借款后会将钱用于一些高危或者无法收回资金的活动,如用于赌博或供自己挥霍等,从而导致被害人的资金无法收回。

  (3)是否掩饰真实身份或隐匿行踪

  在诈骗案中,借款人在犯罪前可能会利用假名、假住址或假证件来掩盖真实身份,获得借款后音讯全无。还有的为得到出借人的信任,可能会使用真实的姓名和证件,但通过更换手机号码、变更居住地点等方法来隐匿行踪。

  律师提醒:

  1、尽量不要将大笔财物出借给不熟悉的人,不要轻易相信他人,哪怕多高的利息也不为所动。

  2、出借财物时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物品抵押或者担保。

  3、在借条上要求借款人写上借款的用途和目的。

  4、注意获取借款人的信息,要求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为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时留下保障。

  5、出借前,对借款人的说法不确定时,可向律师求助。

  6、借款人事后不还,可向警方书面报警。力陈相关事实和过程,并提供相关证据,争取警方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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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练武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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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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