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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落物伤人责任怎样划分

来源:曾杰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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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高空坠落物伤人责任一般是由实施抛物行为的侵权人进行承担,如果侵权人为未成年人的则由父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难以确定具体的侵权人的则由可能的加害人承担补偿责任。


  一、高空坠物责任如何划分

  高空坠物责任划分: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二、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的标准与其他侵权案件一样,都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等,高空坠物适用责任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

  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时候才承担补偿责任。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地寻找线索发现加害人,或者用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现场或坠落物与自身无关而免予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以“乃是在于对不幸损害之合理分配”为基本思想的,这正是《民法典》所体现的精神内涵。

  三、发生高空坠物物业担责吗

  发生高空坠物物业一般不担责。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公司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否有过失,但是物业没尽到安全提醒义务的,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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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曾杰
  • 执业律所:北京市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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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500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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