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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来源:沈明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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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很多时候因为客观因素会导致合同终止,对当事人造成损失,那么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折算方法: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平均工资计算方法:以上提到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是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二、关于终止劳动合同与经济补偿金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通知的形式。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什么时候要支付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民法典》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的相关内容,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维持或者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时,用人单位则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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