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
来源:朱雪松律师
发布时间:20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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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
满一年不签合同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合同
草案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超一个月未满一年不签合同 付二倍工资
草案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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