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向亲友借款作为彩礼,离婚时可否作为共同债务一起承担?
来源:曾一鸣律师
发布时间:2010-10-05
人浏览
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若因婚前向亲友借款作为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以上内容由曾一鸣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曾一鸣律师咨询。
曾一鸣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572人好评:17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下马庄路呈意大厦1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