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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中的民事侵权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08-03-01 浏览量:295

民事侵权行为一般需要三个构成要件,即损害事实、行为人过错、过错和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其中行为人过错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如果被告没有过错的话,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而雇佣关系中的民事侵权案子与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归责原则不同,雇主对雇员的人身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不论雇主是否有过错,只要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就可以向雇主要求赔偿。这是由于雇主和雇员在雇佣关系中所处地位不同决定的。由于雇主在雇佣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则其承担的责任也要大一点。法律这样规定,既体现了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也从另一方面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如果是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当然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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