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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山东-淄博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商品房面积测绘费应由谁承担?

来源:刘金滨律师
发布时间:2007-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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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面积测绘费应由谁承担? 淄博消费者两年替开发商买单660万,有关部门该管一管了 ——写在2007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 山东正义阳光律师事务所 刘金滨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收取购房者房款外,办理产权证时还要收取办理产权证、契证的费用和房屋面积测绘费,购房人一般都照单缴纳。在上述费用中,办理产权证的费用(中介机构收取的代理费除外)和契税证费用都是政府职能部门收取的,按规定应由购房人承担,但房屋面积测绘费却应由开发商承担,开发商应在其委托测绘机构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时向测绘机构支付,但由于购房人一般不了解这些规定,加上开发商恶意隐瞒,不知不觉中绝大多数购房人都稀里糊涂地替开发商买了单。 淄博市2005年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69.3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50万平方米,办公楼6.12万平方米,商业营业房13.25万平方米,测绘费252.52万元。2006年商品房销售面积276.1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42.67万m2,办公楼4.45万m2,商业营业用房26.27万m2,测绘费410.56万元。按以上商品房销售数据和国家规定的测绘费收费标准计算,淄博的购房消费者在两年时间内向开发商交纳的测绘费高达660万元。开发商把应由其承担的费用转嫁给消费者承担,获取了数额不菲的不当得利。实践中,全国各地开发商大都是如此操作。 按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开发商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测绘,向购房者提供面积测绘报告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除购房者对所购房屋面积提出异议,委托房产测绘单位重新测量外,开发商不能在办证及其他环节向购房者收取房产测绘费并作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前置条件。因此,开发商在协助购房人办理产权证时让购房者交纳测绘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其所谓的代收测绘费,或办大产权证由开发商交测绘费,办小产权证由个人交测绘费的说法都是将其应该履行的交费义务转嫁到购房人身上的托词,购房人有权拒绝缴纳。 为什么众多的购房消费者替开发商掏了腰包呢?归根结底,是因为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地位不平等,开发商恶意价格欺诈,隐瞒有关信息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导致广大消费者不知道这部分费用是自己承担还是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而造成的。可以说,在测绘费交纳这个环节,购房者的消费知情权受到了严重的侵犯。这一现象,凸显了买卖双方所占有的信息不对等而造成的开发商对购房消费者权益肆意侵害的不良后果,也拷问了开发商的诚信。 (注:文中有关数据均来自政府公开信息) 法律链结: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房产测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实施《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房产测绘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 《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下列材料:   (三)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面积测量证明文件;    山东正义阳光律师事务所 刘金滨律师 联系电话:0533—2608777, 13864404483 Email:ljb99999@163.com 二○○七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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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刘金滨
  • 执业律所:山东金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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