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红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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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买房却弄假成真,怎么办?
作者:徐红梅律师 发布时间:2023-08-01 浏览量:0
徐律师回复:
不管双方基于什么原因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都是真离婚。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只要其中一方不同意再去领结婚证,婚姻关系就没法恢复。而《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亲自去民政局签署,不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协议无效的情形,正常情况下约束男女双方。但如果《离婚协议书》约定不清楚、不明确,一方可以另外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
如果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做了约定,且对女方明显不利,女方推翻离婚协议的约定,有一定难度,但也不是没有办法。《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女方要收集证据证明双方确实是为了取得购房资格而离婚,离婚之后还一直共同居住生活,共同抚养子女等等,离婚协议的约定不是双方真实意愿表示。依据该法律规定主张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约定无效,要求法院重新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