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大连律师 > 徐红梅律师主页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再婚家庭财产如何继承

非原创(法律快车) 发布时间:2020-09-22 浏览量:0

一、再婚家庭财产如何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否则按法定继承;

  2、再婚对象作为夫妻财产的共有人,首先享有夫妻共同财产一半;

  3、剩下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其配偶(现任)、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都是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

  4、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平分遗产;

  5、对分配份额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二、遗嘱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三、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有哪些

  继承是围绕遗嘱人的遗产进行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产权;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徐红梅律师

徐红梅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辽宁信德律师事务所

135-9116-0315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