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红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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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离职当天下班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0-02-17 浏览量:0
问:
7月初,某公司与一名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为其办理了离职手续。可是,该员工在离职当天下班回家途中被汽车撞伤。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汽车驾驶员对于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该员工遂要求公司申请工伤认定。但是该公司认为,这名员工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双方已经没有劳动关系,公司不应为其申报工伤。
那么,该员工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答:
劳动关系存续是工伤保险关系建立的基础。如果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结束了劳动关系,即使遭遇了法律规定的工伤情形,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但该职工在离职当日虽然已经与公司办理了离职手续,可双方的劳动关系依法应当于离职当日的24点结束。而且,依照 《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员工上下班应当包括员工 “首次上班和离职当日的下班”。
所以,该公司的员工在离职当日下班回家遭遇了非因本人主要责任导致的交通事故,依法应当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