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锋律师

李建锋

律师
服务地区:河南-三门峡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损害赔偿

房地产公司开发流程

来源:李建锋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12
人浏览
 

房地产公司开发流程

一、前期准备工作

1、机会选择

获取土地信息——→获得土地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市场调研——→初步可行性分析报告——→审核——→市场/竞争分析——→项目定位——→详细可行性分析报告——→审批——→准备获取土地

2、土地获取

向土地管理部门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准成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竞买——→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15日内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相当于地价总额的10%的定金——→按规定期限付清地价款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3.项目设计招标

   
二、行政审批

1、办理选址意见书

a.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b.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c.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d.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e.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f.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2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a.
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b.
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c.
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d.
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
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3
、组织拆迁及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程序: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报建——→核准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发招标文件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组织项目现场勘察——→在规定时间内接收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15日内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发出中标通知书

     4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
     a.
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b.
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c.
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d.
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e.
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f.
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g.
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h.
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i.
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a.
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b.
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c.
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d.
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6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a.
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b.
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c.
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7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a.
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b.
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c.
工程施工合同;
    d.
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8
、办理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a.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b.
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c.
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d.
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
        权属登记
    1
、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
、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内容由李建锋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李建锋律师咨询。
李建锋律师
李建锋律师
帮助过 789人好评: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河南三门峡黄河路建业壹号城邦1号楼26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建锋
  • 执业律所:河南智航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112*********37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河南-三门峡
  • 地  址:
    河南三门峡黄河路建业壹号城邦1号楼2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