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镜同律师

曾镜同

律师
服务地区:广西-南宁

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新闻媒体岂能下“判决”?

来源:曾镜同律师
发布时间:200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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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国早报2008年6月20日之新闻《亿元走私大案背后的路线图》,称黄克纯等5个团伙成员互相交叉合作走私,让2万吨越南产橡胶走私入境,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超过1亿元……

  作为该案被告人黄克纯之辩护人,本人无意为其开脱罪责,在法庭上所作亦为有罪辩护,然在各被告人走私橡胶之数量、偷逃应缴税额、谁花钱“埋单”(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所用之术语实为“买单”)等问题上,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辩护人存在不同的观点,相应地,某些辩护人为某些被告人作无罪辩护。人民检察院之指控、被告人之辩解、辩护人之观点,谁是谁非?一切皆应以人民法院之认定为准;案件事实如何?亦须以人民法院之审理查明为准。

  新闻媒体岂能在判决书未下前对案件具体事实言之凿凿?即使言,亦应使用巧妙、严谨之手法,否则,本人深以为不当。退言之,若新闻报道所陈述之事实与人民法院今后所作判决书审理查明之事实不一致,甚至相反,新闻媒体岂不自掌己嘴?

 
附:

亿元走私大案背后的路线图 

      从6月9日至18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开庭审理了18名被告人走私橡胶的两起特大案件。5个团伙成员互相交叉合作的走私行为,让2万吨越南产橡胶走私入境,还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超过1亿元。

   走私团伙如何构筑走私网络?为何他们在持续走私两年后才落网?谁在为走私团伙“保驾护航”?

   黄家叔侄俩 踏上走私路

   今年33岁的黄克纯是广东省揭西县人。在东兴海关缉私局破获的这起特大走私案中,他和叔叔黄桂松(另案处理)是不折不扣的“走私大鳄”。

   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从2005年5月到2007年7月期间,黄桂松叔侄将越南产的橡胶1万多吨走私到国内,偷逃税款5410万多元。

   黄克纯是在2005年5月,由叔叔黄桂松带到东兴市做生意的。刚到东兴时,做的是橡胶生意。正规生意做了几单后,叔侄两人感到所得利润不多,于是有了其他打算。

   有一次,黄克纯到越南,曾经合作过的越南人辛某就跟他说,在东兴一带做橡胶生意,找人保货走私更能赚钱。辛某还表示,愿意找人帮黄克纯保货。听了侄子的汇报后,黄桂松同意并先后投入340多万元作为本钱走私橡胶。1年多后,黄桂松当初的340万元投资款,已经滚到了900多万元。

   层层“对保”人 “护航”走私路

   黄克纯等人要将上万吨橡胶从越南走私到东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橡胶要经过的路线,先是越南绿林口码头,再到北仑河中国东兴市一侧的鱼鸭埠码头(非设关码头),然后运到防城港市防城区仓库,再发往全国各地,一路上都有被执法部门缉查的可能。

   走私货物是如何“通关”的呢?这就引出了今年40岁的东兴市东兴镇人毛德军。黄克纯等人的走私橡胶“不出事”,全靠毛德军充当对货物的“对保”人。

   所谓“对保”,就是由毛德军交纳给黄克纯50万元保证金,每一批走私橡胶从越南发货时,保证走私橡胶不被执法部门查扣或损失。一旦走私路途顺利,黄克纯除了要退还保证金,还要按走私橡胶的数量,每吨支付毛德军“保费”1300~1700元。如果橡胶被海关、边防等执法部门查扣或丢失,毛德军则要赔偿黄克纯的损失。毛德军落网后交代,两年多来,黄克纯付给他保费共计600万多元。

   毛德军没有船队、车队,也不敢亲自去押运,于是想到了德保籍男子王恩确,决定又“对保”给他。毛德军则从“保费”中吃每吨50元的差价。

   王恩确与毛德军打着吃差价的同样算盘,又“对保”给防城的陈虹光,答应支付给陈的“保费”为每吨850元至950元。

   王、陈两人对保货线路也进行分割:陈虹光负责将橡胶从越南码头,用船偷运过东兴的鱼鸭埠码头,再用微型面包车拉到防城区,转上王恩确联系的大货车后,再负责将大货车安全送到防城高速路口。从高速公路到国内客户的路段,则由王恩确负责“安全”。

   为进一步降低风险,陈虹光也如法炮制,将从越南码头到防城仓库一段,“对保”给东兴人“六叔”、“老何二”(另案处理)。

  “对保”有分工接通走私路

   黄克纯在东兴走私橡胶的两年多时间里,经过了4层“对保”,真正实施偷运任务的人,就落到了“六叔”、“老何二”的头上。

   在黄克纯的多次走私中,形成了一定规律:在接到国内客户的订单后,他就到越南去订购橡胶,然后把全部货款汇到越南供货商的账户,由越南方的货主办理出口手续。常常是在夜里,橡胶一批批地运到了越南在北仑河畔的绿林口码头。剩下的事情,就是“对保”人派人到越南的码头,将橡胶偷运入境。

   越南供货商提供的货物信息,被传递给黄克纯后,黄克纯则转告“对保”人毛德军。在层层“对保”人转达后,负责实际承运的“老何二”、“六叔”等人,就和越南方的船主接上了头。橡胶用船偷运到北仑河国内一侧的鱼鸭埠码头后,再装上微型面包车。

   据陈虹光交代,每次偷运橡胶,他都要动用七八辆车,多的时候还要动用十三四辆。走私进来的橡胶多时,每辆车要走三四趟才能运完。

   陈虹光组织的走私车队,要走的路线是把货物送到防城区高速公路口,与王恩确组织的大货车“对接”,他的保货任务才算完成。

   在拉橡胶的过程中,陈虹光的车队经常被执法部门查扣,损失也不少。为了降低损失,他不但租用仓库,还组织10多人沿途望风。

   有了严密的走私组织,并不意味着走私就能畅通无阻。两年来,由于用金钱成功疏通某些查私执法人员,让走私车辆顺利放行(走私者称之为“埋单”),让陈虹光成为保货人行列里的“不倒翁”。

   巨额“开路费” 买通走私路

   今年41岁的陈虹光是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人。虽然只是一名个体户,可因为“是本地人,又有一定的社会关系”,使他在保货人的行内颇有名气。连一些有头有脸的人也找他帮“埋单”。

   今年43岁的林鼎静,在被抓获前是东兴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同时担任着东兴市工商联合会会长、党组书记职务。可他也是为走私分子“对保”的重要人物。不但黄克纯团伙找他“对保”,另外一个走私团伙陈元强、何秀珍(均为防城区人)走私的橡胶,也是找他“对保”。

   黄克纯叔侄等人除了找毛德军“对保”,也找林鼎静帮忙“对保”。从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林鼎静就帮黄克纯保货走私了1847多吨橡胶。因担心橡胶在防城区中转时出事,林鼎静找到了陈虹光帮“埋单”理顺防城区当地的查私执法人员。

   在被防城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18名被告中,仅陈元强、何秀珍两人合伙走私橡胶的数量就高达5000多吨。陈元强、何秀珍团伙找的“对保”人中,就有林鼎静等人。

   两个走私团伙都委托相同的人保货,走私路线相同,遇到的风险一样,解决的方法也一样:“埋单”必不可少。不管是帮谁保货,林鼎静想到帮忙“埋单”的人,就是陈虹光。

   据林鼎静对办案人员交代,如果他们保货走私橡胶正常开工的话,每月要交给陈虹光30万元,帮助“埋单”开路。

   巨额的“埋单”费用,为走私者撑起了保护伞。林鼎静先后保货的6000多吨橡胶中,交钱给陈虹光“埋单”,从来没有被任何部门查处过,直到案发。

   另类“从业者” 掩护走私路

   黄克纯团伙、陈元强团伙特大走私案件显山露水后,2007年8月29日,南宁 海关缉私局立案侦查,并指定东兴海关缉私分局负责此案。防城港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与南宁海关缉私局在多次磋商后,制定了严格保密的侦查方案。

   黄克纯走私团伙、陈元强走私团伙的成员纷纷落网后,为他们做保货人的3个“对保”团伙,也一起被打垮。18名成员因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刑事拘留。随着办案人员对案件的纵深调查,为走私团伙提供另类“掩护”的问题,也浮出水面。

   在黄克纯团伙中,黄桂松主要负责在国内寻找买家。走私的1万多吨橡胶,被黄家叔侄先后销往山东、上海 、广东、云南等地。

   为了掩护走私的事实,黄克纯等人也通过正常的报关,进口极少量橡胶。得到好处后,东兴市的一些贸易公司,就积极地帮他要批文及报关入境。这些报关单,后来被黄克纯等人用来重复复印,蒙骗其他国内客户。

   在黄克纯叔侄销往国内的走私橡胶中,绝大部分的客户不但不要发票,连单证等合法材料也不索取。2006年3月份开始到案发,昆明市一家橡胶公司向黄克纯购买了3700多吨越南产天然橡胶。当海关缉私部门追查时,该公司出示了黄克纯提供的复印报关单,单上写的却是634多吨的“复合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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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曾镜同
  • 执业律所:广西元胜律师事务所(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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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5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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