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聚会受伤谁应承担责任
来源:魏宗彬律师
发布时间:201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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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4日,我所工作的单位在某大酒店举行一年一度的客户答谢活动与员工年底聚餐,要求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其中不但有年度工作总结、客户答谢,而且安排了许多文艺节目表演。我作为公司文艺骨干是一个集体舞的领舞。在跳舞的过程中因舞台地滑导致我在舞台上摔倒,后被诊断为腿骨骨折,在医院治疗花费数千元。然而,对于赔偿问题,公司和酒店之间互相推脱拒绝赔偿。请问,我在公司年终聚会时受伤该如何赔偿,能认定为工伤吗?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孙乐解答:年终聚会系公司日常运营的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将之与公司的纯粹生产、经营活动相割裂;年终聚会有公司组织召集,费用由公司承担,员工有义务参加,聚会期间对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如果在此期间受伤就属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工伤事故,可以按照工伤赔偿的程序申请工伤认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赔偿。本案中,你在公司举办的年终聚会的酒店受伤可以归结为两个法律关系,其一是你与酒店之间因酒店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消费者受伤的法律关系,在此法律关系中你可以作为原告将酒店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选择以酒店违约或者侵权为由要求酒店赔偿;其二是因公司举办年终聚会是你在公司工作内容的一部分,属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所发生的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从而取得工伤待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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