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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苏-常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小心着了“售后返租”的道

来源:秦鑫律师
发布时间:201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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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既当卖家又做买家,投资者两头受压几成“肉夹馍”

  去年购买某商铺的王女士最近就比较头痛。这是一个开发商承诺过“售后返租”的商铺,原定今年4月份交付,逾期一天按每日50元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之后王女又与开发商指定的一家物业公司签订包租合同,合同约定今年4月王女土要交付商铺给物业公司,否则逾期一天按每日150元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现在王女士向律师咨询自己如何处理这些纠纷。

  王女士的例子可不是个案。最近,一些中、小投资者喜欢投资商铺来获取高收益率,但投资商铺中存在一些法律风险,不能不让投资者提前对这些潜藏风险做个了解,以免吃亏上当。我们且听听律师怎么说。

  律师解析:

   

  现在开发商销售商铺时,常会出现承诺商铺“售后返租”的情况。但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开发商不得采取“售后返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所以开发商一般先与投资人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开发商会另行成立一家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后期招租和经营管理,让投资人再与物管公司签订包租协议。之后,开发商一但逾期交房,对投资人构成违约的话,投资人同样也会因逾期交房,而对物业经营管理公司构成违约。

  投资人可依照买卖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紧接着物业经营管理公司也会依据包租合同,追究投资人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而且,包租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一般比买卖合同约定的高出几倍。现在,王女士面临的正是此类纠纷。所以投资人一定要注意两份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是否对等,对此类风险进行事前防范。

  解决建议:

  开发商通过“售后返租”方式销售的铺面,一方面在销售过程中常用高回报率来吸引投资者,借以抬高售价;另一方面,做出高回报承诺的又是开发商另行设立的物业经营管理公司,在法律上,是与开发商各自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于是,在现实中往往容易被投资者忽视。所以,投资者在投资“售后包租”方式铺面时,务必要留心以下几点风险:

  一、开发商往往由于资金紧张,才采用“售后返租”的销售模式。一旦融资成功,可能并不真正用到所开发的房产上,而是挪做他用。作为投资人,将要面临诸如开发商资金断链不能如期交房,工程“烂尾”,甚至是卷款而去的法律风险。

  二、来自于市场、政策面的风险。当“售后返租”的商铺过多,超出市场需求时,势必导致租金收益的减少;政策面的变化,也会带来风险,如银行利率调高会造成购房人按揭还款压力的增大。

    

  面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做到:

  首先,投资前充分调查所要投资商铺所处的位置、升值潜力,开发商资信能力、声誉,承租人或受托包租人的履约能力、声誉等,以便对该项目的前景有比较清醒的认识。

  其次,在签约时,要将开发商、租赁公司的承诺书面化、具体化。

第三,让开发商成为保证人。由于开发商为“售后返租”而设立的物业经营管理公司,一般履约能力和承担责任的能力都不强。而开发商在交付铺面后,就履行完他的主要合同义务了,一旦出现投资失败、不能获取预期回报时,投资者将无法追究开发商任何责任。因此,最好约定开发商对商铺投资收益要进行保证。一旦物业经营管理公司不能按返租合同保证投资人收益时,开发商就要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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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秦鑫
  • 执业律所:江苏禾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20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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