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成功案例
来源:夏烨律师
发布时间:20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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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公司自2008年8月起建立业务关系,由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锂电充电钻及零配件。后双方终止了合作,乙公司以甲公司拖欠货款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请求法院判令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674,825.79元。
鉴于案情复杂,甲公司慕名找到上海资深风险代理律师夏烨律师,经过一番询问后,甲公司对于夏律师的业务能力十分认可,提出以风险代理方式委托夏律师代理此案。
在庭审中,夏律师结合甲乙两公司之间历年的货款结算及往来邮件,向法庭说明各个合同款项的履行情况,并运用就退货赔偿的金额以图表方式向法庭进行解释,由于准备充分,夏律师的意见获得了法庭的采纳,法院判决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4,283.85元,受理费7,901元,由乙公司负担7,824元,甲公司负担77元,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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