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健律师

高健

律师
服务地区:安徽-阜阳

擅长:

事故发生后,如何收集理赔材料?

来源:高健律师
发布时间:2007-03-08
人浏览

  保险事故发生后,申请人索赔需要证据材料,申请人对各种各样的证据材料在到哪儿索取呢?

  其实,保险理赔所需的大部分证据材料,都是由处理事故过程中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只需注意收集、保留就可以了。下面就具体通过哪些途径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叙述如下:

  一、事故类证据: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

  (1)意外事故证明。发生意外事故应准备意外事故证明。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各种各样,意外事故证明应根据事故性质由相应的监管机构出具。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应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火灾事故应由消防部门出具事故证明;抢劫、殴打应由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证明;工伤事故应由单位提供事故证明等。

  (2)死亡证明。在医院内死亡的,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在医院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死因不明确的应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对于当事人失踪、下落不明的事件,根据相关法律,可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并出具相关文书即可。

  (3)伤残证明。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伤残鉴定或者由司法鉴定所出具。

  (4)销户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二、医疗类证据:

  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均可在治疗过程中从院方获得。只要平时注意收集保留即刻。

  三、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1)受益人是指按保险合同或相关法律规定,受领保险赔偿金的权利人。一般持本人身份证即可证明本人身份。但在受益人不能亲自领取保险金,要求委托其他代理人受领款项时,可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后,由被委托人携带公证文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明,前来办理理赔手续。

  (2)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受益人受领保险金款项时,除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外,还需确认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一般常见的关系有:a.夫妻关系,可提供结婚证明;b.父母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c.子女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

  通过上述方法,就可以很好地处理上述问题。

 

以上内容由高健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高健律师咨询。
高健律师
高健律师
帮助过 17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阜阳市清河西路428号2F金山楼二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高健
  • 执业律所:安徽众豪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2051*********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安徽-阜阳
  • 地  址:
    阜阳市清河西路428号2F金山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