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军律师

黄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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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云南-昆明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房东没同意转租,转租合同无效

来源:黄建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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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张某与房东签订了3年昆明市钱局街某铺面的租房合同,合同中注明,未经房东书面同意,张某不得转租。2009年3月,张某将铺面转租给小刘,除相关的装修设备外,小刘另支付了20万元的铺面转让费给张某。合同中特别注明张某保证小刘租期到了以后可以续租。合同签订后小刘按期将铺面租金支付给张某。2010年5月,房东到店铺告知铺面租期已到要收回。小刘于是找到张某,经张某出面仍未能续租到该铺面,但张某认为该铺面小刘已经经营一年多,不同意退还铺面转让费。于是小刘将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其退还20万元的转让费。律师支招:对于铺面转让费,我国现有法律中没有规定。如果转租双方对铺面转让费没有特别约定,铺面转让费就是指次承租人为了取得铺面的承租权而支付给承租人的一种对价。铺面转让费属于承租人与次承租人双方以合同方式约定的一种费用,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依法应当认定有效。但是该约定有效的前提是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铺面转租合同有效。经法院审理查明,房东经法庭追加其作为第三人,房东在庭审中表示,对张某擅自将铺面转租给小刘的行为毫不知情,也不认可。所以,法院认定张某与小刘签订的铺面转租协议无效,因小刘实际使用了该铺面,小刘已经支付的铺面租金不予退还,但张某收取的20万元铺面转让费要退还给小刘。本案中,假设房东在庭审中认可张某与小刘的铺面转让协议,那么张某依据该合法有效的合同就可以收取小刘20万元的铺面转让费了。如果双方未约定“不能续租则小刘可以要求退还铺面转让费”,那么小刘也不能因为没有续租就要求张某退还铺面转让费。当然,因张某没有履行协议约定的续租保证,小刘可以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 黄建军 供稿 电话:1388862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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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黄建军
  • 执业律所: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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