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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办理房产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罗翔律师
发布时间: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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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例:张小华(化名)在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子,张小华在与小汪结婚之后才办理了房产证。现在张小华与小汪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小汪认为既然张小华这套房子是结婚后才办理的房产证,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汪的说法能得到支持吗?


  分析: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而张小华在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张小华和小汪结婚后,才办理了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并不是婚后办理的产权证就是共同财产,也不能因为该房产不能因为小汪的居住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这套房产不是张小华与小汪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而是于张小华的婚前财产,属张小华所有。


  相关法规: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我们可以了解到,结婚前买的房,婚后办理房产证的情况,该房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买房一方的婚前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就会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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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罗翔
  • 执业律所:广东乾敬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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