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港公证文书效力
来源:黄宏起律师
发布时间:201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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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涉港案件中,对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有法律意义的事件和文书,均应委托司法部认可的香港律师进行公证,出具有关公证文书,并经司法部在香港设立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并加章转递后,送回内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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