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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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知识产权

合同起草应注意的问题

来源:杨雪律师
发布时间:20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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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事务之一

合同起草应注意的问题

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无论是公司法务人员还是作为顾问的律师需起草相关的合同,这些合同的内容要能实现公司一定的经营目的。我国<<合同法>>12条规定了合同应包括的条款:当事人;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八大条款。笔者认为这是一般合同的骨架,还应在实践中按现实要求不断添充,使合同尽可能的完美。故在合同起草中建议对如下问题给予关注:

     一、合同条款不违背法律的规定

很多人认为这是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了,但现实当中,我们的法务人员还是律师却经常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比如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极高的违约金,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不能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等等。这种约定根本起不到对合同相对方的约束作用。所以一定要依法起草合同,决不能游离于法律之外。

二、详细了解合同的背景

在起草合同前,要与公司负责人沟通,了解决策者的意图,公司签订此合同的目的,才能确保起草后的合同内容符合公司的要求。

三、要掌握本公司业务流程

作为公司的法务或律师,必须掌握公司的业务流程,包括生产、销售、供应等等,有些人认为这与起草合同关系不大,甚至根本就没关系,这种想法和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如果,你与公司的销售人员沟通一下,就会发现我们起草的合同是多么不严谨,比如,一家生产工业电气产品的公司,其销售流程是,签订合同;购原材料;组织加工;租赁运输工具将以加工的成品运到合同向对方的工地;清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这是一个完整的加工销售安装流程。笔者在与销售人员沟通中了解到,公司曾出现过两次问题:1、在公司加工过程中,合同相对方告知变更合同,订购的产品不要了。2、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合同相对方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无力付款,而安装后的产品合同相对方也未使用,白白放在那里,而公司又无权拆回。很明显第一种情况下合同相对方违约了,如果我们在合同中对此种情况,作出明确的违约赔偿数额的约定对公司而然是再好不过了。第二种情况,如果在合同中我们规定保留产品所有权,就会解决这种问题。由此可知,公司相关业务流程的每一步骤都应考虑其风险性,但前提是必须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

四、合同文本的参考价值

合同的起草,最好是参考一些相关的合同范本,这些合同范本不但可以提供合同的基本结构,同时也会给出一些我们没有考虑到的条款,特别是其一些规范性的表述,对我们是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的。但笔者反对一层不变的照搬,照抄的做法。杨雪律师  qq:15834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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