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沭阳检察院追加起诉首例单位犯罪被判刑
来源:沭阳郑刘律师
发布时间:201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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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沭阳检察院追加起诉首例单位犯罪被判刑 |
作者:王义 时间:2010-12-10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大 | 中 | 小】 |
正义网江苏12月10日电(通讯员 王义) 被告人陈某、张某、乐某在分别担任沭阳县上海滩大酒店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期间,在筹建该酒店过程中,因资金短缺,为了筹集资金,约定以该酒店或个人名义向社会公众高息借款。2006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陈某、张某、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1557.15万元。案发后被告人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系自首;被告人陈某、张某到案后能主动认罪、悔罪,并积极归还被害人的部分借款。鉴于此,法院结合全案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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