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绞尽脑汁,利用通讯网络等新兴技术,在中国境外大肆对中国公民和组织实施诈骗犯罪,犯罪手段层出不穷,且愈演愈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无法估量的严重损失。

2023年,随着大批缅甸、菲律宾等境外电诈犯罪分子被集中、分批次陆续押解回国接受法律审判,这标志着我国成功运用法律手段打击境外电诈,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目的得以实现。

   为什么可以将境外电诈犯罪分子押解回国接受法律审判?这其中除政治、外交关系外,当然,最为核心是法律问题,这其实涉及法律上一个十分专业的问题,即刑事属人管辖权问题。

何为刑事属人管辖权?通俗讲,就是本国法律规定,本国的司法机关对于触犯本国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本国公民享有的当然的、最为广泛和充分的刑事管辖权,即便其是在该国境外犯罪,只要是触犯该国刑事法律,也应当受到该国法律惩处和接受该国司法机关管辖。作为一项通行的国际法则规定的司法权利,中国作为独立主权国家,毫不例外地理应享有。比如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外实施开设赌场、实施诈骗等针对中国公民和组织的各种犯罪活动,即便该国的法律不予追究,但中国法律仍可以对此管辖,中国司法机关均有权对其依法惩处。

当然,在运用刑事属人管辖权对境外犯罪惩处时,司法机关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准确把握尺度。必须贯彻“罪行法定”原则,坚持“疑罪从无”理念,对于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没有充分证据证实构成犯罪的人,要依法不予追究,及时释放。对于构成犯罪的人,也要严格审查其涉及罪名,根据案件事实的进一步查明,对于最终构成轻罪的,要及时更换和调整罪名,坚决去除最初的不当重罪,以避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受到不当的严重刑事处罚。当然,在行使管辖权时,更应注重和加强保障人权,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于部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要综合考量其初次参加、因受骗参加、获利较少或者无获利、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等各方面因素,对其不予起诉或者判决宣告缓刑,以真正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真正保障刑法教育和改造功能实现,真正有利于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